台灣目前有19個國定假日,每個國定假日都由勞工部通過《勞動標準法》及相關施行細則訂定。同時,臺北的人事行政局規定了所有非工作假日。
台灣政府其他部門曾經發佈過一次性法定假日,通常在發生緊急狀況時發佈,比如颱風襲擊,政府有權利以任何原因發佈一次性法定假日。
台灣的許多慶祝活動會持續多日,因此員工擁有第二次機會參加活動。於是,全體員工為了完成計畫工作,他們會選擇補回假期。這些補回假期也被列為每年國定假日的一部分,有些補回假期也會碰上週末。
法律並無規定員工在國定假日內享有帶薪休假,只提到每逢假日都要休息一天。但由於員工的職位不同,他們需要按照計畫完成工作,因此他們會有調休假期。私人雇傭合同中可能會給調休員工提供帶薪休假,有些雇主也會在國定假日內提供帶薪休假的福利。